第373章 三个月拉锯,赔偿到位 (第1/2页)
时间在焦急的等待、繁琐的程序和反复的博弈中流逝。三个月,对于躺在医院里与伤病抗争的古建国和陈大友,是煎熬;对于在ICU外守候、在多个政府部门和法院间奔波的陈建国和古民,是消耗战;对于宏远建筑公司和被查封了财产的王德发,则是日益增加的成本和压力。
古民将这场“战役”拆解为几个并行的战场,分别设定目标、策略和时间表,如同管理一个复杂的多线程项目。
战场一:陈大友的生死线。
这是最核心,也最不可控的战线。陈大友在ICU住了整整四十二天,经历了三次大手术,数次病危通知。古民垫付的医疗费如同流水,四十万的家庭储备金迅速见底。他不得不动用了部分实验室股东分红预留的短期理财资金,并向陈明开口,以个人名义临时借调了二十万元,承诺三个月内归还。陈明的钱解了燃眉之急。最终,陈大友奇迹般地脱离了生命危险,转入普通病房,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:多发肋骨骨折导致胸廓畸形,肺功能受损;脾脏切除;颅脑损伤影响了部分运动和语言功能,被初步评定为四级伤残,未来需要长期康复治疗,且基本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。累计医疗费用超过六十五万元,其中古民垫付了四十五万,宏远公司前后支付了十五万,陈建国自己筹集了五万。
战场二:法律与行政程序。
这条战线按部就班,但进展缓慢。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,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,但法定的60天认定时限,加上补充材料的时间,直到事故发生后第七十天才出具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认定古建国、陈大友等四名工人的伤害属于工伤。这对于后续的赔偿计算是基石。
伤残鉴定紧随其后。在伤情相对稳定后(父亲骨折愈合,陈大友脱离危险),经申请,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对古建国和陈大友进行了鉴定。古建国左臂骨折,愈合良好,但留有轻微功能障碍,被评定为十级伤残。陈大友伤情复杂严重,综合评定为四级伤残。其他两位住院工友,一人九级,一人十级。鉴定结论是计算伤残补助金、就业补助金等项目的直接依据。
财产保全和诉讼方面,法院已正式查封了王德发名下“锦绣家园”的房产和车辆。由于王德发始终未现身,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。诉讼程序在等待伤残鉴定结论期间相对停滞,但律师蒋文斌与主审法官保持了沟通,强调了案件的紧迫性和伤者家庭的困境。对王德发银行账户的查询也有了结果,其名下几个账户余额总计不足五万元,已被冻结。这部分钱,对于巨额赔偿而言,杯水车薪,但聊胜于无。
战场三:与宏远建筑公司的谈判博弈。
这是决定赔偿能否快速到位的主战场。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,谈判有了明确的标尺。宏远公司的张总态度出现了微妙变化,从最初的拖延推诿,到后来的谨慎接触,再到工伤认定后主动提出协商。古民清楚,对方感受到了压力:事故调查报告基本认定脚手架安全隐患是主因,总包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;多起诉讼合并审理,标的额巨大;被查封的王德发资产价值有限,宏远公司作为总包方,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极高;更重要的是,事故处理久拖不决,对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、招投标乃至银行贷款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。
谈判是艰苦的拉锯。宏远公司的法务和谈判代表,在每一个赔偿项目上锱铢必较。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发生且有票据的费用,争议不大。争议焦点集中在: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(按受诉法院所在地还是受害人经常居住地)、误工费的计算时长和标准、陈大友的后续康复治疗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预估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,以及最重要的,王德发应承担的份额与宏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问题。
古民和蒋文斌做了充分准备。他们根据法律规定、本地司法实践、类似判例,为每位伤者计算了详细的赔偿清单,有理有据。谈判桌上,蒋文斌负责法律条文和专业交锋,古民则负责把握节奏和底线。他明确表示,底线是必须覆盖所有已垫付和未来必然发生的医疗费、合理的伤残赔偿及后续康复费。在此基础之上,可以就部分项目的计算标准进行协商,目的是尽快拿到钱,让伤者安心治疗和恢复,也让宏远公司尽快了结此事,避免诉讼拖延带来的更大损失(包括可能的行政处罚和商誉损失)。
谈判进行了四轮。古民适时展示了“软”与“硬”的两手:“硬”的是,明确告知对方,如果无法达成协议,将坚决通过诉讼解决,并会向媒体和相关部门持续反映宏远公司“漠视工人生命、推诿赔偿责任”的态度;“软”的是,在总赔偿额达到心理预期后,在个别项目(如精神损害抚慰金)上做出了适度让步,并同意在协议中约定,宏远公司支付赔偿款后,伤者方配合其向王德发追偿(尽管希望渺茫),追回款项按比例返还宏远公司。这让宏远公司觉得,虽然支付了一大笔钱,但至少部分锁定了损失上限,并获得了向直接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凭证,对公司内部有个交代。
战场四:内部协调与稳定。
古民不仅要对外博弈,还要对内安抚和管理预期。陈建国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。父亲重残,未来渺茫,他一度情绪崩溃,甚至萌生过“拿不到足够赔偿就和建筑公司同归于尽”的极端念头。古民多次与他深谈,帮他分析利弊:走法律途径是唯一可行且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;过激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反而会让自己陷入绝境。古民将每一步进展、每一项计算都向陈建国解释清楚,让他看到希望和路径。同时,古民也明确告知,自己垫付的四十五万,必须从赔偿款中优先偿还,这是借款合同约定的,也是保障自己家庭、维持后续法律行动能力的基石。陈建国在绝望中,将古民视为唯一的依靠,最终选择信任和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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